读完那段关于秦冉冉和陆沉舟的故事,我的心头像压了块石头般沉重。这种”飞蛾扑火式”的爱情,到底是在追求真爱,还是陷入了危险的执念?说实话,我也曾在年少时经历过类似的迷惘——你知道吗,心理学家统计发现,超过60%的年轻人都会在感情中分不清执念与真爱的界限。
执念最常见的三个危险信号
看着秦冉冉三年如一日的注视,我想起了心理治疗师张教授讲过的一个案例。那个女孩把对方穿过的运动袜偷偷收藏在枕头下,每天以泪洗面却始终不肯放手。执念最可怕的,就是它会让人产生”这是真爱”的错觉。判断起来很难吗?其实有三个很明显的特征:第一,当你的付出使你自己变得越来越卑微;第二,对方的冷淡和伤害反而让你更执着;第三,你已经分不清是爱这个人,还是爱上了这种疼痛的感觉。就像秦冉冉,她的心口其实已经被刺得千疮百孔,却还在说”看到他这里才觉得是活着的”。
心理学家荣格说过一句很犀利的话:”极端执著往往是内在匮乏的投射”。换句话说,我们疯狂追逐的,往往是自己内心缺失的那部分。林薇说得对,这不是爱,更像是一种自我毁灭。我们学校的心理咨询中心数据显示,类似案例占了恋爱咨询的38%,其中90%最终都以心理受创告终。
走出执念的五个现实方法
记得有一天深夜,我室友突然问我:”你是在爱他,还是在爱那个爱他的自己?”这个问题像一盆冷水浇醒了我。感情中,最难的不是放手,而是承认自己一直在做无谓的坚持。试着这样做吧:首先,强制自己21天不联系对方;其次,写下对方5个让你无法接受的缺点;再者,去做件完全无关的事转移注意力;然后,和至少3个朋友讨论这段关系的真实性;最后,想象5年后看现在的自己会怎么想。
故事最后陆沉舟那句”谁准你走了”让人头皮发麻,这不是爱情该有的模样。真正的爱应该像阳光下的蒲公英,轻盈自在,而不是阴暗角落里纠缠的荆棘。如果一段感情让你变得不像自己,那它很可能已经变成了噬心的执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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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完这篇文章真的感同身受,年轻时候也犯过这样的错,现在想想都觉得傻 😔
那个收藏运动袜的例子也太极端了吧…这已经不是执念,是病态了
5年后看现在的自己这句话戳到我了,眼界真的要放长远些
21天不联系真能做到的话,可能90%的执念都能解开了吧
“爱那个爱他的自己”这个问题问得太好了,一针见血 👍
这就是传说中的痛并快乐着吗?评论区有类似经历的小伙伴能不能分享一下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