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到这个令人心碎的故事时,我不禁思考:究竟婚姻中的债务该如何划分才是公平的?在法律实践中,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认定远比我们想象中复杂。就拿韩谦的遭遇来说,四百万债务中包含了他为母亲手术借的高利贷、父亲遗留债务等多重性质,这种混合债务在离婚时划分起来格外棘手。
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三大原则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064条,认定夫妻共同债务主要看三点:
- 是否有夫妻共同签字确认
- 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
- 债权人能否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
比如故事中韩谦为母亲手术借款200万,如果苏晚没有签字,这笔款项又确实只用于韩谦母亲的治疗,理论上应属个人债务。但现实中,债权人往往会想方设法将借款与夫妻关系捆绑。
高利贷债务的特殊性
更令人揪心的是韩谦借的高利贷问题。我在法律援助中心见过的案例显示,超过36%的夫妻债务纠纷涉及高利贷。这些债务往往伴随着暴力催收,就像故事中描述的”阎王债”那样令人窒息。虽然法律不保护超过年利率36%的部分,但债务人依然要面对巨大的精神压力。
我咨询过的一位离婚律师说,去年他接手的23起类似案件中,有17位当事人都是在婚姻危机时被对方诱导签下债务协议。这提醒我们,在婚姻出现裂痕时,任何涉及财产的文书签字都要慎之又慎。
如何保护自己?
如果处在韩谦的境地,首先要做的是收集所有借贷凭证、资金流向证据。我见过一个典型案例,丈夫最终成功证明200万借款全部转入了妻子个人账户,最终法院判定为个人债务。当然,故事中韩谦被迫签字的场景,在法律上构成重大误解或胁迫情形,本可以申请撤销。
婚姻走到尽头已经足够痛苦,债务纠纷更是雪上加霜。希望这个案例能给大家提个醒:爱情可以不计较得失,但婚姻中的经济往来,真的需要留个心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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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完真的让人倒吸一口凉气,婚姻真的要这么算计吗?😔
那个被迫签字的情节太真实了,我表姐离婚时就遇到过这种情况
法律条文说得再清楚有什么用,实际操作起来难度太大了
高利贷这块讲得太对了,身边就有朋友被拖入这么个无底洞
夫妻之间怎么证明钱没用于共同生活?这不是逼着人记账过日子嘛
这种案例看多了都不敢结婚了…
终于找到有用的干货了!正在处理类似问题,谢谢分享
男方母亲生病借款那段,如果女方不知情也能算夫妻共同债务?难以置信
所以婚内最好别碰外债,真的是谁借谁负责
我一个朋友就是被前夫坑了200多万债务,现在还在还呢
法律条文是死的,人是活的,遇到好人怎么都好说
建议婚前协议+各自管理财务,现在这社会真的怕了
高利贷那段数据吓人,36%都是?比我想象中高好多
看完觉得结婚证简直就是卖身契啊!
希望能有更细致的司法解释出台,现在实际操作太模糊了